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揚州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具體事項
一、基本要求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崗位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7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間出生),醫療保險繳納滿5年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國家、省、市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一)揚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招聘輔警20名;
(二)揚州市公安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招聘輔警13名;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相關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統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9:00-18: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根據報考崗位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詳見《簡介表》),不得由他人代報名。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報名當天經檢查“蘇康碼”為綠碼、“行程碼”無中高風險地區記錄,現場體溫測量低于37.3℃,無咳嗽、嘔吐等異常癥狀方可報名,同時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報名全程佩戴。
3.報名材料:
(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證件照)2張;
(6)退役軍人提供證明材料(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其他專業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應聘人員不得兼報兩個崗位,公安機關將同步做好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