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招聘總人數30人,均為勤務崗,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生源地、戶籍地限攀枝花市。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強。
(三)應聘時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0周歲(即在1992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4日之間出生);具有計算機應用、新聞媒體、漢語言文學等相關從業資質證書的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
(四)身高不低于1.68米。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
(七)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報考可放寬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正在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2.國家規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選擇報考崗位并在報名表上填寫,確認報考崗位后不得再次更改。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7日、7月28日、7月29日(9:00-12:00、15:00-18:00)3天,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信訪接待室(仁和區仁和鎮田壩村),聯系電話:0812—2908529。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政工科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經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者參加考試。
(三)考試
1.筆試
時間:2022年8月7日(星期天),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地點:報名后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重點測試公安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2.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1.5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確定。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測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1.5的比例依筆試和體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和體能測試的人數確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分數線的不予錄取,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附加分值項(具備以下條件者每項加0.5分,每項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過4分)。
(1)中共黨員。
(2)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軍人。
(3)全日制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
(4)曾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政法委、組織、人社、公安部門表彰人員。
(5)大學本科(全日制)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