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廣東省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東莞市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工作,經報名、資格審核、筆試、填報職位組、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職位選擇、考察等程序,現將擬錄用人員名單(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請向東莞市公安局反映。
公示時間: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共5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0769-2238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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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東莞市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名單
東莞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
原標題:東莞市2021年度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
文章來源:http://gaj.dg.gov.cn/gb2021/jwzx/gsgg/content/post_3705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