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辦公廳<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2年度和田地區兩級法院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42名編制外聘用制書記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及綜合工作的輔助人員。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4.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3.堅持公正、平等、競爭、擇優;
4.堅持遵循司法規律、人崗相適。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第1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保守國家秘密;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近五年來,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人員;
7.曾參加反動組織教派、非法宗教活動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員;
8.因個人原因,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9.近三年,從本地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辭職的人員;
10.有不良誠信記錄情形的;
11.聘用制書記員的父母、配偶為招聘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12.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崗位與工作地點
本次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到崗后,根據工作需要,在所招錄法院所在地開展工作,招聘崗位詳見《2022年度和田地區兩級法院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錄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通過和田就業服務網站(http://jiuye.xjht.gov.cn)及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玉都天平”發布招聘公告。
(一)報名與確認
1.報名時間
2022年3月11日10:00時—3月21日19:30時
2.報名流程
(1)下載公告中《和田地區兩級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附件2);
(2)按要求進行報名表個人信息填報,并在照片欄粘貼清晰的個人電子白底彩色照片;
(3)報考考生確認報考信息無誤后,將報名表發送至公告中指定郵箱“2637742404@qq.com”。
3.有關要求
報名采用網絡電子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按要求填報報名信息,并對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旦提交報名信息,將無法修改。
考生報名時,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經核查重復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仔細閱讀了解掌握《公告》規定和職位表要求,選擇完全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出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情況,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按照《公告》明確的具體條件進行審查,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監察處負責全程監督,地區人社局負責指導。
1.資格審查要求
資格審查人員須持7天內核酸證明(有14天內疆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核算檢測陰性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具體參見附件3:《2022年度和田地區兩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資格審查提供材料清單》),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解讀》。
資格審查工作中如發現有政治條件不符、組織或參加非法宗教活動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3月22日--3月25日工作時間(早上10:00時至13:30時,下午15:30時—19:30時)。
資格審查地點: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田市迎賓路777號)立案大廳。
(三)速錄測試
1.速錄測試要求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按照要求進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速錄測試,少數民族同志需加測本民族語言速錄測試,測試錄入時間為3分鐘,成績當場公布;根據速錄測試成績及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招聘1-5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5-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招聘11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速錄測試成績相同且按規定比例同為最后一名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
2.速錄測試時間與地點
速錄測試時間:3月28日--4月2日工作時間(早上10:00至13:30,下午15:30—19:30),按照每天上午、下午各1場次開展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安排以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玉都天平”發布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速錄測試地點: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田市迎賓路777號)五樓教室。